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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種:傑克.凱堔食人小說第二彈

Offspring

 

作者:傑克.凱堔
原文作者:Jack Ketchum
譯者:葛窈君
出版社:小異出版
出版日期:2012年08月02日
ISBN:9789868584792


【內容簡介】 

  他們繼續繁衍,繼續狩獵,繼續享用人肉大餐。 

  傑克.凱琛的原創經典《淡季》於一九八○年初次出版時,震驚全球書市,這本書殘忍地描繪出現代緬因州境內一個近親繁衍的食人族,故事讓人目不忍睹。有些讀者深受震撼而感到不安,有些讀者則大為震怒,它引發了眾多的爭議,但不可否認的是,人人手不釋卷。《淡季》成為眾所膜拜的經典,它創造了驚人的銷售記錄,使得這位初試啼聲的小說家躋身為恐怖懸疑小說類型的重要作家,也成為後來孕育出「超血腥暴力龐克風 (Splatterpunk)」小說的先河。 

  然後,正當你以為《淡季》的噩夢在第一次出擊當中已經被殲滅,那個恐怖的家族卻悄悄延續了下來……多年後持續騷擾緬因州的沿岸地區。他們對生命的熱愛,如同你我,延續於家族傳統中。《孽種》這本續集之作首度出版於一九九一年,延續《淡季》的角色與主題,以及太多的恐怖情節。這嗜食血肉、在第一集結尾煙消雲散的食人家族,其實還有倖存者,如今重回鎮上,吃出一條血路。 

【作者簡介】

傑克.凱堔 Jack Ketchum

 

  本名為達拉斯.邁爾(Dallas Mayr),曾做過演員、歌手、文學經紀人、木材推銷員,也是位汽水迷;家裡賣花,是戰後嬰兒潮的一員,自認在1956年時,貓王、恐龍和恐怖漫畫救了他。在進入恐怖小說領域之前,凱堔曾寫了一些詩、劇本、兒童故事、短篇小說,也曾在搖滾音樂雜誌及男性雜誌上發表文章。

 

  凱堔的首部長篇小說《淡季》(Off Season,1980年出版),雖引發《村聲週報》(Village Voice)公然撻伐,痛責出版商出版暴力色情小說,卻被許多類型讀者所喜愛,被描述成「終極恐怖小說」,至今仍影響許多文壇新人的寫作風格。《淡季》描寫一群遊客遇到食人族的故事,原先出版的版本曾被出版社刪掉許多辛辣的情節,之後完整版重新推出,讀者紛紛收集,奉為經典。

 

  續篇《孽種》(Offspring,1991年出版)於2009年被搬上大銀幕,在美國的上映時間卻遲遲未定,最後決定直接發行DVD。2009年五月,傑克.凱堔的《鄰家女孩》更在知名八卦網站POPCRUNCH票選中,榮膺史上十大最令人不安小說之首,可見凱堔式的恐怖即使在二十一世紀仍被視為極端的禁忌。

 

  傑克.凱堔的作品一直以來皆為史蒂芬.金所推崇,稱他為恐怖懸疑作家的英雄,類型讀者的標竿。凱堔曾說過,他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錢賺到夠用就好,他不會為了想多賺幾個鳥錢去寫;寫作對他而言,就像一種更高階的遊戲,而且除了自慰以外,寫作是一人獨享的最大樂趣。

 

  凱堔寫長篇、也寫短篇小說,作品多次獲得史鐸克獎(Bram Stoker Award),如短篇小說:《盒子》(The Box)、《逝去》(Gone);合集《和平國度》(Peaceable Kingdom);長篇小說《打烊時間》(Closing Time)。被改拍成電影的有:《迷失》(The Lost)、《鄰家女孩》(The Girl Next Door)、《紅》(Red)、《孽種》(Offspring)。作者網站:http://www.jackketchum.net/


【讀後心得】 

  很幸運的收到《孽種》(offspring)的試讀本,《孽種》是傑克.凱堔(Jack Ketchum)食人小說第二彈,原創恐怖經典《淡季》的續集,這本書描繪出在緬因州沿岸地區一個鎮上的食人族,他們如何進行狩獵,內容令人膽戰心驚。 

  不拖泥帶水,故事一開始便直接來個分屍案,短短幾行字就描寫出當時的場景、他們的習性、他們如何料理食材。 

  「南希赤裸裸的躺在層壓後條槭木桌上。」 
  「身體動也不動,膚色蒼白。」 
  「她的雙臂不見了。」 
  「她的手臂正在水槽裡晾乾,和其他碗盤一起作伴。」 
  「他們正準備好要享用一頓大餐。」 
  「男孩則分別抓著南希的兩條腿,態度嚴肅,看起來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 
  「另外兩個比較小的孩子正蹲在流理台上嘻嘻笑。」 

  是的,這些全都是小孩子,他們從小就被教導要成為一個優秀的獵人,之後故事慢慢帶出「女人」、「竊童一號」、「竊童二號」等角色,當故事帶到他們需要釋放嬰兒的血,要出發前往從另一個嬰兒的身上獲取力量,整個故事便在一種令人焦灼的殺戮期待中展開,之前和樂融融的大衛一家人,還有大衛和「竊童二號」短暫的四目交接,甚至是後來警察前往追捕,都只是這種期待的鋪墊。 

  「女人」是食人家族的核心,姑且稱她為亞馬遜女戰士好了,因為她給我形象就是如此,即使在10年前家族被摧毀殆盡,她依然努力活下來,再次重建了新的家族,這股毅力是值得令人敬佩的,這裡我看到了生物要存活下去的本能。 

  當他們潛入受害者的房子裡,開始進行狩獵時,作者以「動手術」的比喻方式來形容「竊童二號」對大衛的開腸剖肚,彷彿這一切是再自然不過,只是在執行例行公事,其實自然界食物鏈中弱肉強食不也是如此嗎?只是他們長的和我們人類一模一樣罷了。 

  書中另一個亮點是一位受害者的丈夫「史蒂芬」,一位披著人皮的狼,他可以說是前科累累。小學三年級丟綠色小蘋果玩作戰遊戲時,他丟的卻是小石頭,導致一名同學不幸死亡,而他保守秘密,毫無愧疚感;成年時勒死外遇對象,事後還姦屍,企圖誘導警方辦案,殺人動機只因為她背叛他,他「想要」這麼做,她又肥又醜,他想要殺了她。更別提他是如何對妻子家暴的了。 

  當食人族的「女人」第一眼看到史蒂芬時,就看出了他心中的那披狼,後來史蒂芬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出賣自己的妻子,讓他的妻子被食人族狠咬逼供時,也證明「女人」的眼光是對的,作者也用了巧妙的對比,是表裡如一的野蠻人可怕呢?抑或是人面獸心的史蒂芬更駭人呢?很值得我們深思,不過我承認最後史蒂芬被亞馬遜女戰士一刀砍爆頭時還滿大快人心的XD。 

  怎麼樣?對你而言太噁心了嗎?請來看看書中沒有被刪掉的部分,再做評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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